3月21日,我所卢娉律师受邀参加洛阳市民政局“情暖洛城宝贝”项目政策培训会,并为儿童福利及社会救助工作者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普法讲座。
讲座中,卢娉律师系统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家庭保护方面,她结合法律条款,强调父母及监护人的主体责任,详细阐释了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即监护人需委托具备照护能力的受托人,杜绝随意委托行为),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在校园保护层面,卢律师通过真实案例,分析了校车安全管理、校园霸凌零容忍及性侵事件强制上报等规定,呼吁学校筑牢安全防线。
此外,她还深入解析了网络保护与政府保护的新要求,指出未成年人保护需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政府更应发挥兜底作用,为青少年成长构建法治化、全方位保护体系。
洛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杨志强,洛龙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笑华,洛阳市普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张丽君,及各镇(街道)儿童工作负责人参与学习。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职责,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