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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护苗进校园 领航青春护成长——我所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之三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194

送法护苗进校园 领航青春护成长——我所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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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暖花开季,护航成长时。4月11日上午,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又㕛叒开展主题为“法治教育进校园,护航学生助成长”的法治宣讲活动。宜阳县锦屏镇南营小学7个教学班、240名在校学生和20余名教职员工,认真聆听了大进律所卢娉律师为他们“量身定制”的普法课。本次普法讲座,犹如春风化雨滋润着一颗颗童心,催发这个乡村小学构建和谐校园之花蕾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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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营小学是一个村社区教育教学点,为公立全日制学校。由于该校目前还没实现“班班通”,学生无法采取线上方式通过多媒体进行视频教学。当天上午,该校领导与师生们按提前约定的时间,集中到学校露天操场听“大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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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宣讲活动由南营小学办公室主任李民主持。他代表该校感谢大进律所与学校联合开展法治宣讲主题活动,欢迎卢娉律师为师生们上普法课。他表示,该校将以此次法治宣讲活动为契机,在全校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远离校园欺凌、远离性侵害,让法律意识永驻大家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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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娉律师为该校师生作了题为《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儿童自我保护课程:未成年人性侵犯预防》两个内容的普法讲座。在讲《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课时,她用具有亲和力、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了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如何有效抵制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使师生们对校园欺凌现象引起足够重视,卢娉在宣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结合今年3月10日邯郸市发生的“三名初中生将同学杀害埋尸”案,以及近年来其他地方呈现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情况,进行“以案说法”。讲到校园欺凌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卢娉告诉学生们:校园欺凌行为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民事赔偿;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可通过核准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卢娉提醒学校:一旦发现欺凌未成年人的情况,应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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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讲预防未成年人性侵课时,卢娉针对低年级儿童喜欢听童话故事的特点,通过小故事中蕴含的大智慧,对学生们循循善诱,让学生们明白“平安比成功更重要”的道理。她还讲解了儿童预防性侵“应知应会”——需掌握的“十项安全提示”。她严肃地告诉学生们:遇到性侵不要慌张,因为这不是你的错。要对侵害者大声说“不”,并且,应迅速跑到自己信任的人身边,能勇敢地将情况告诉父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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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营小学校长田朝都作最后总结发言时,要求全校学生做到四点:自己不欺负同学;懂得合法保护自己;珍惜自由的生活;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他号召全校师生增强法治意识,防范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性侵等,构筑起预防少年犯罪的“防火墙”,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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