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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巢讲堂】第114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量:224

【鸟巢讲堂】第114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鸟巢讲堂】第114期如期进行,学习内容为河南高院审监庭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之施工基础性事实的查明,由鸟巢建筑团队副主任夏江初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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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的基础性事实繁冗、琐碎,但这些事实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事实认定却至关重要。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与工期责任相关,施工节点与工程款支付相关。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价款结算密切相关。

  以房屋建设为例,对建设工程的基础性事实如何进行标准化审查予以说明。第一,需要审查建筑工程的行政审批手续,一个工程项目开工建设需要依次取得四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包人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判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依据。第二,需要查明施工合同的签订情况,应着重审查当事人是否采用招标方式签订合同、签订几份施工合同以及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等。第三,依施工工序查明施工关键事实。建筑工程施工顺序大体可划分为:开工→桩基工程(如建设单位单独分包,可能在开工之前完成)→地基基础工程→一次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砌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一完工/竣工→竣工验收。其中,除桩基工程、地基基础、一次主体结构在施工时必须依次先后施工外,二次砌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可穿插进行施工。依施工顺序可以查明的关键事实有:1.施工准备与开工日期;2.施工阶段;3.工程是否完工;4.查明工程竣工日期;5.查明质量验收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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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学习,我们对建设工程基本施工流程有了详尽的了解,极大有助于办理案件。下周四同一时间,我们将继续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的学习,欢迎莅临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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