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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时代 巾帼展风采---我所两名律师被聘为西工区儿童友好观察员,并为“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授课

发布时间:2024-07-24 浏览量:496

奋进新时代 巾帼展风采---我所两名律师被聘为西工区儿童友好观察员,并为“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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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梦新时代,巾帼绽芳华。7月19日,西工区妇联举行“西工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揭牌仪式暨儿童友好观察员聘任仪式”。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妇联主席张爱峰律师、副主席卢娉律师被聘为西工区儿童友好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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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工区妇联举办此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区适应新时代妇女、儿童和家庭需求,满足全区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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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上,西工区副区长叶占芳首先致辞,洛阳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夏雨发表讲话。之后,举行了西工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揭牌仪式、西工区儿童友好观察员聘任仪式,参加活动者实地参观了新落成的西工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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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结束后,张爱峰应邀为西工区妇联组织的“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授课,西工区各街道妇联专干、各社区“巾帼法律明白人”5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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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峰以现场播放普法公益讲座课件为辅助手段,宣讲了我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法律知识,其中包括配偶一方举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何谓离婚冷静期、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夫妻一方可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无过错方可否要求多分财产、判决不准离婚后可否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问题。培训班上,张爱峰就以上八个问题,对应介绍了我国民法典规定及司法解释规定,有的放矢进行了律师解读和案例分享。她告诉大家,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伴随人的一生,每个家庭都要遵守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因为这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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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婚彩礼需要返还吗?”针对现实中一些人遇到的彩礼纠纷问题,张爱峰首先宣讲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若干法律法规。最后,她以律师解读的方式给出了问题答案: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法院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彩礼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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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吗?”在解答该问题时,张爱峰通过以案释法,解读了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她告诉大家,在离婚纠纷中,有的双方当事人不仅想自己能多分财产,还存在恶意减损共同财产、使对方少分财产的情形。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培训班上,张爱峰为参加培训学习者每人赠送一本由大进律师事务所妇女联合会编印的内部学习资料《婚姻家庭法律问题手册》,受到大家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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