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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巢讲堂】第二十七期 前期学习回顾、总结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量:475

【鸟巢讲堂】第二十七期 前期学习回顾、总结与思考

  2021年9月3日下午14点-16点,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鸟巢讲堂】第二十七期,本期对前二十六期的学习进行了回顾、总结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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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鸟巢讲堂】学习回顾、总结与思考由鸟巢团队谢亮主任主持,夏江初副主任、张爱峰副主任、任希红、郭飞飞、吴暮晨、崔嘉慧等鸟巢团队成员参加。

  在讲堂上,谢亮主任表示:团队成员虽然对《民法典》合同编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示范合同文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知识均有所了解,但通过前二十六期的学习,不仅仅是起到了温故而知新的作用,团队成员更加系统的、全面的掌握了相关知识。在学习过程中,对实践中难点、争议点较大的法律问题,大家吸取百家之长,同时积极发言发表自己的意见,形成自己的观点,总结汇总自己的办案流程,这是难能可贵的,希望大家积极保持这种积极学习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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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学习的目的是打造一支既能为客户打赢官司、尽量为客户挽回减少损失又能为客户做出预防风险的的律师团队。前二十六期的学习过程中,依据实践及掌握的知识,我们虽然总结出一些防范措施,但针对实践中、学习中发现的建筑公司、业主单位出现的问题,我们主动设计防范措施的意识还不足,思考问题的深度还不够。今后的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提高主导设计防范措施的意识,对问题要深入的思考,对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多方面的分析,通过分析成因来设计防范措施,从而防范、杜绝类似法律风险的发生。

  张爱峰副主任表示:建筑工程法律服务是目前法律服务中最有挑战性的法律服务之一,很多法律问题争议较大。建工单位、开发企业最需要的不仅仅是能够为其提供法律诉讼挽回损失的律师,更需要的是能够为其作出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律师,这也是我们为什么采取学习过程中始终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十二字方针的原因,我们要通过事后诉讼补救来倒推事中如何通过控制某些方面来减少风险的发生,事中控制无法减少风险,要倒推事前防范措施,但这不是绝对的,也可以直接通过事情防范来达到防范措施的目的。既然客户有需求,我们就按照客户需求的方向去学习、汇集、总结、设计,满足客户最终预防法律风险发生的最终需求。另外,我们【鸟巢讲堂】是公开的免费的课程,我们可以把这些课程放到相关单位,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这样即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能从相关单位的反馈中找到我们学习中需要改进的问题,也能为我们设计相关防范措施提供参考,更能贴近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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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江初副主任认为,前期学习大家积极性很高,热情高涨,克服很多困难按时参加会议,学习态度值得肯定。就像谢主任、张主任刚才所说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能够为客户做好最终的防范,诉讼服务是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的一部分,根据发生诉讼的成因等我们设计一些防范措施,我们设计的防范措施又通过诉讼来进行检验,发现防范措施的漏洞,进而弥补。诉讼服务、设计事前防范措施、事中控制措施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这些均建立在我们掌握知识的全面、深度上,缺乏专业的、全面的、深度的建工知识、法律知识,我们将不能为客户设计好防范措施、不能为客户打赢官司。我们要继续发扬客户学习精神,每周五我们继续我们【鸟巢讲堂】学习,也可以走出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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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希红律师说:我们学习一段时间后,及时开会总结,能够有效改进我们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种方式应当坚持。另外,建工类的纠纷、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靠律师单打独斗是无法为客户提供好服务的。我们团队成员年富力强,我们团队已经为多家建工、开发单位创造性的设计出事前防范措施,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能创造性的设计出更多的相关预防措施。我们的明天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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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飞飞、吴暮晨、崔嘉惠等鸟巢团队成员也都纷纷表态,绝不放松建工方面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

  最后,谢亮主任为团队成员分配了各自任务,为下步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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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十日下午16:00-18:00,【鸟巢讲堂】第二十八期,我们将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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